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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空軍向美采購的66架F-16C/D戰機一旦完成交易程序,將全數在臺組裝生產。制造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8月時曾赴臺確認臺灣的航空工業有能力負擔全機組裝的技術需求,第一架戰機將於2009年於漢翔出廠。 臺軍方高層稱,未來臺美重要軍事采購案都可能采取此一模式,意即先有預算,然後再談出口批准。 這次F-16C/D采購案(鳳隼案)是繼F-5戰機在臺裝配生產的『虎安』計劃,以及自制IDF的鷹揚計劃後,臺第三次大規模戰機生產計劃,臺軍方已針對此案與『行政院』航天小組及『經濟部』工業局多次密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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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點評分析 |
洛馬公司8月份赴臺評估,認為臺灣具備過去與美國合作生產F-5戰機的經驗,又有自制IDF戰機的能力,尤其IDF與F-16戰機在技術『血緣』上極為接近,加上臺灣現有近150架F-16A/B戰機操作與工合教育訓練經驗的累積,認為合作生產的技術鴻溝不大,同意在臺全機組裝F-16戰機,共有50餘家本地廠商參與計劃。
據了解,『鳳隼案』執行時程為2007年到2014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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